2016年湖州市德清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德人〔2009〕24号),现将2016年德清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文化课(65人)
初中数学2人、初中社会1人、初中信息技术1人、小学语文36人、小学数学20人、小学英语1人、小学科学3人、小学信息技术1人
2.技能课(14人)
初中音乐1人、初中体育1人、小学音乐6人、小学体育5人、小学美术1人
3.特殊教育(1人)
4.学前教育(22人)
二、招聘对象
1.文化课和技能课教师
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相应专业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户籍不限。
⑵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湖州户籍。
⑶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德清户籍。
2.特殊教育教师
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
⑵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大专毕业生,浙江户籍。
3.学前教育教师
⑴2015、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浙江户籍。
⑵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德清户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志于教育事业,体检符合标准,政审合格。
2.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6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供师范类专业的证明)。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研究生报考时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岗位为以下3种类型:①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岗位应与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任教学科”相同,或与所学专业相符。②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岗位应与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任教学科”相同,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对照表(附件1)中所列专业名称完全相同。③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研究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对照表(附件1)中所列专业名称完全相同。
6.具有高中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岗位。具有初中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岗位。具有小学教师资格的,只能报考小学相应学科岗位。小学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限报小学的相应岗位。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的,只能报考学前教育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研究生,可报考相应学段的学科。每人限报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学段的一门学科岗位。
7.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视情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德清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现场报名,需本人自报,不得代报。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23日8:30—16:30
3.报名地点:德清县实验学校(武康镇曲园南路466号)
4.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2016年德清县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②身份证与户口簿;③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学历证明);④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⑤普通话等级证书;⑥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⑦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需提供当地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⑧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证明。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时间初定5月7日,面试时间初定5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等届时在德清教育信息网公告公示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有高考命题的学科,专业知识按高考要求;无高考但有中考命题的学科,专业知识按中考要求;音体美学科为现行初中加高中教材知识;特殊教育学科为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学前教育学科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
⑴文化课教师、特殊教育教师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即按照上课环节进行无学生的授课。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满60分的,则取消招聘资格。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50% +模拟上课成绩的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⑵技能课教师、学前教育教师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各为60分,其中一项未满60分的,则取消招聘资格。
模拟上课:按照上课环节进行无学生的授课。
技能测试:音乐为弹琴、唱歌和舞蹈;体育为队形口令、投掷和短跑;美术为简笔画、石膏素描和变体美术字;学前教育为绘画、弹唱、舞蹈。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 +模拟上课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的3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模拟上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次序排位高的在前)。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其中幼儿园教师还须根据幼儿园教师健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均取消招聘资格,并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清教育信息网、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实行“阳光选岗”。即:按入围者所报考学段的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再按规定办理新增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研究生,聘用后在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后,在聘用单位工作满五年方可申请调动。
四、其他事项
1.户籍以2016年4月22日户籍为准。高校毕业生户籍未迁回的,提供入学时的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生源地视作户籍所在地。
2.留学人员学历学位须于2016年4月22日之前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16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其中师范类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若报考人员同时符合县外选调报考条件的,只能选择一项报考,详见《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公告》。
4.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5.若对本公告理解有歧义的,以县教育局解释为准。咨询电话0572-8367916、8063783。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