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代招湖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代招)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事业在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须在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证书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应聘人员要求在18至30周岁即1984年8月31日至1997年9月2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教育部有关学科目录设置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6.专业要求:软件工程、通信工程(含信息与通信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计算机软件、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科学技术、数学(含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信息与计算科学、自动化。以上专业均要求为主修专业,不得以辅修专业报名,且应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名称相同。
7.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有境外留学、工作等经历。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含专业水平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9月2日;
报名地点:湖州市吴兴区长兴路639号。
联系人:骆老师 13515721619 沈老师 13819219699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要复印);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五寸彩色近期生活照1张;
4.《考试报名申请表》(现场填写)。
岗位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数5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该招聘计划。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专业水平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按照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0%,专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若综合成绩相等,以专业成绩高的为先。
时间(拟定):9月26日(周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上午:公共基础知识(120分钟)
下午:专业水平考试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为50%。
时间(拟定):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综合成绩÷2+面试成绩÷2。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及政审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综合成绩高的为先。
七、体检、政审和聘用(递补规定)
体检、政审参照有关公务员录用及相关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政审的,视作放弃。如在体检、政审中,不合格或放弃,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政审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标准和程序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用人单位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九、应聘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
应聘咨询电话:0572-2597979 。
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