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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咨询者:李丹
请问2012届毕业生,签过就业协议,后来就业调整,一直未就业,能以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吗
提问时间:2012-10-13 13:28
管理员解答好评率:100%
您好,国考中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感谢您对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
解答日期:2012-10-13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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